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不能同時計算。這兩者雖然都與勞動合同解除有關,但它們的性質和目的不同。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合法解除時,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一種經濟補償;而賠償金則是用人單位在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時,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。因此,根據(jù)法律規(guī)定,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不能同時適用,勞動者只能選擇其中一項作為補償或賠償。
在您的情況中,如果單位在懷孕期間無故辭退您,您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賠償金。賠償金通常是按照經濟補償金的兩倍來計算。而由于您的工作年限為兩年四個月,按照每滿一年給一個月工資的標準計算,您應該得到2.5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。因此,賠償金將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,即5個月的工資。
請注意,具體的計算標準和要求可能因地區(qū)而異,因此建議您咨詢當?shù)氐膭趧颖O(jiān)察部門或律師,以了解更詳細的規(guī)定和操作流程。
引用法條
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