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工友以為,剛?cè)肼殯]簽合同,出了事只能自認倒霉。錯!今天分享一個真實案例,告訴你法律如何保護“第一天”的勞動者。
??案件回顧
廖師傅入職某建筑公司當天,在工地被塔吊鋼絲繩鉤傷右手。雙方?jīng)]簽勞動合同,公司后來也不認賬。經(jīng)過法律程序,人社局認定為工傷九級。最終,法院判決公司支付廖師傅一次性傷殘就業(yè)補助金、停工留薪工資等共計9萬余元。
??律師劃重點
1.沒合同≠沒關(guān)系:只要有用工事實(如考勤、工作安排、工資發(fā)放記錄),勞動關(guān)系就成立。入職當天受傷也算工傷!
2.賠償項目有哪些:
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:工傷保險基金支付。九級傷殘為9個月本人工資。
·一次性傷殘就業(yè)補助金:單位支付。這是離職時的一筆重要補償。
·停工留薪期工資:單位支付。治療期間,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。
??如果你的情況類似
別被公司“沒合同不賠”的說法嚇住!工傷認定有1年時效,從受傷那天算起。立刻做三件事:①收集工作證據(jù);②去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;③如果單位不配合,咨詢專業(yè)律師。
引用法條
個人觀點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