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個月成功辦結非法占用農用地案無罪辯護
惠州市某實業(yè)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控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罪,案件公訴到法院后,2019年4月10日被告人找到黃成昌律師,咨詢溝通委托辯護事宜。
黃成昌律師經與委托人全面溝通,確立本案無罪辯護思路。
辯護律師經過認真閱卷,詳細分析案件事實與證據疑點,辯護人對照在案卷宗材料逐一擬定了書面質證意見,從真實性、合法性、關聯(lián)性、證明力、證明對象、證據品格等方面質證,進行多視角、全方面的綜合分析論證,揭示出證據的疑點和矛盾,以動搖摧毀公訴機關指控的證據體系。同時,及時向法庭提交《延期審理申請書》、《收集、調取證據申請書》、《重新鑒定、勘驗申請書》、《通知鑒定人出庭作證申請書》等6份申請,并分別向本案主審法官和承辦檢察官提交了《疑罪應當從無——關于惠州市某某實業(yè)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罪一案的庭前辯護意見》,圍繞實現(xiàn)檢察院撤回起訴或法院作出無罪判決的辯護目標,全方面展開辯護工作。
扎實有效的辯護,成功延緩了原定2019年4月29日的開庭審理,為本案的溝通協(xié)調爭取了足夠時間。
通過辯護人和相關方面的共同努力,最終,公訴機關以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申請撤回本案起訴,某某縣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4日作出刑事裁定書,準許某某縣人民檢察院撤回本案起訴。
至此,本案無罪辯護目標得以成功實現(xiàn)。
辯護人:黃成昌 律師
2019-06-18

引用法條
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