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3月15日,王某駕駛貨車沿京臺高速公路滄州方向行駛,在第三車道與宋某駕駛的貨車追尾后卡在駕駛室內,導致王某駕駛的車輛向左偏移停于第二車道。隨后,尚某駕駛的轎車前部與王某駕駛的車輛左后角相撞。此事故造成尚某死亡、王某受傷,三車不同程度損壞。
事故發(fā)生后,中間車輛駕駛人王某向前后車輛的承保公司主張權益。近日,河北省青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,判決前后車輛保險公司按不同比例賠付王某保險金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各方承擔的損失比例應疊加事故責任比例與撞擊致?lián)p比例,這也是本案的裁判要點。
關于事故責任比例:本次事故分兩次撞擊,按照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第一次撞擊王某負主要責任、宋某負次要責任,第二次撞擊尚某負主要責任,王某和宋某分別負次要責任,故酌定第一次撞擊王某、宋某承擔責任比例為70%、30%,第二次撞擊尚某、王某、宋某承擔責任比例為60%、20%、20%。
關于撞擊致?lián)p比例: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記載,第二次撞擊發(fā)生時原告車輛前方不存在任何障礙物,考慮到事發(fā)時車輛駕駛室位置所受撞擊力度等因素,酌定兩次撞擊給原告王某的致?lián)p比例分別為80%、20%。綜上,兩次撞擊各方承擔人傷損失的具體比例為:第一次撞擊王某、宋某(70%、30%)×80%=(56%、24%),第二次撞擊尚某、王某、宋某(60%、20%、20%)×20%=(12%、4%、4%)。
綜上,就原告王某的損害,其自身承擔損失的比例為56%+4%=60%、宋某承擔損失的比例為24%+4%=28%、尚某承擔損失的比例為12%。本案在宣判前就比例計算問題已向各方釋法明理,各方均對此表示認可。
法官說法
連環(huán)相撞類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,對各方責任的認定需綜合考量多重因素,認定難度大并不等同于難以確定責任大小?!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條規(guī)定,“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,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,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;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,平均承擔責任”。就該案而言,本次事故分前后兩次撞擊,在劃定各方承擔損失比例時,不僅僅需要考慮到事故責任,更需要注意兩次撞擊分別給原告帶來的損失比例,其中事故責任比例可以參照交警部門的認定,而前后車輛分別撞擊給原告帶來的損失比例,應結合兩次撞擊對車輛駕駛室位置的撞擊力度來確定,最后各方承擔的人傷損失比例應疊加事故責任比例與撞擊致?lián)p比例。就該案而言,判決保險公司按疊加計算出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,符合法律規(guī)定,同時,有利于平衡雙方保險公司利益,切實達到了服判息訴效果。
引用法條
根據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條規(guī)定,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,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,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;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,平均承擔責任???。在具體確定損失比例時,需要綜合考慮以下因素: ? 事故責任比例???:一般以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為依據。例如,在某次連環(huán)撞擊事故中,第一次撞擊中一方負主要責任、另一方負次要責任,第二次撞擊中又有不同的責任劃分,法院會根據交警的認定來酌定每次撞擊中各方的責任比例。 ? 撞擊致?lián)p比例???:需要結合具體情況,如兩次撞擊對車輛不同部位的撞擊力度、車輛受損程度等因素來確定。例如,在青縣法院審理的案件中,法院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記載,考慮到事發(fā)時車輛駕駛室位置所受撞擊力度等因素,酌定兩次撞擊給中間車輛的致?lián)p比例分別為80%、20%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