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詢建議
破產重組案草案通過后,是否可以招募投資人取決于具體的情況和程序。在破產重組程序中,招募投資人通常是為了幫助企業(yè)脫困重生,通過新的投資注入資金,改善企業(yè)的經營狀況,并清償部分債務。 在草案通過前,通常需要先確定重整計劃,這個計劃可能包括招募投資人的條款。一旦草案通過,如果重整計劃中包含招募投資人的內容,那么就可以根據計劃中的規(guī)定啟動招募程序。此時,重整計劃應該已經為招募投資人設定了框架和條件,包括投資人的資格、投資范圍、投資條件等。 在實際操作中,破產管理人會根據法院和重整計劃的授權,啟動招募程序,制定具體的招募方案,并公開招募信息,吸引潛在的投資人。招募過程中,需要確保公開公平,確保所有潛在投資人都能夠獲取相同的信息,并給予平等的參與機會。 總結來說,破產重組案草案通過后,如果重整計劃中包含招募投資人的條款,并且法院和重整計劃給予了相應的授權,那么可以啟動招募投資人程序。實際操作中需要遵循重整計劃的指導和法院的監(jiān)督,確保招募過程的公開、公平和公正。
參考法條
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(yè)破產法
解答于 2024-05-30 23:12:05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