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詢建議
出廠四個月的新能源車不屬于庫存車。通常,庫存車是指制造完成之后超過一定時間沒有銷售出去的汽車。這個定義并沒有一個明確的時間標準,但通常來說,如果一輛車從生產(chǎn)線上下來后超過6個月甚至1年還沒有賣出去,那么它就被認為是“庫存車”了1。對于新能源汽車,這個定義同樣適用。因此,如果一輛新能源汽車在制造完成后4個月內(nèi)沒有被售出,那么它仍然不能被視為“庫存車”。 然而,即使4個月的新能源車不屬于庫存車,但在提車時仍需仔細檢查車輛狀況,確保符合自己的需求。長時間存放的車輛可能會遇到一些問題,例如蓄電池虧電、油液性能變化、橡膠制品老化等2。因此,建議在提車時讓4S店更換原車機油,并檢查蓄電池和其他部件的狀態(tài)。
參考法條
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
解答于 2025-01-19 12:53:16


